部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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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作者: 本站编辑组    发布时间:2019/9/29 17:45:30    来源:组织部    访问量:(0

党委组织部

    1.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学习、宣传、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或参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议方案;研究制定选拔、考核干部的规定和程序。

    2.负责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做好中层领导班子的考察、调整、换届工作,组织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3.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教育、管理、考核与监督工作,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负责干部挂职锻炼和驻村帮扶工作。抓好干部作风建设。做好干部档案规范化工作。

    4.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做好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及班子建设工作。指导和督促基层党组织开展好党日活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党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

    5.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标准,完善程序,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及其转正工作。加强“两高”人员组织发展工作。加强流动党员管理。

    6.负责党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做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7.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选举、推荐、考察工作。

    8. 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做好学校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省管优秀专家和省市拔尖人才的推荐及服务工作。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和待遇落实、思想稳定等工作。

    9.负责党内统计年报、党费收缴与管理、党刊的征订工作。       

    10.执行党委决议,向上级部门选送优秀干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选调工作。

    11.协调老干部工作。负责办理省管干部和市管干部的退休手续。协助人事部门办理科级干部的退休事宜。

    12.负责全校科级以上干部在出国(境)、升学、外调等方面的政审、鉴定工作。

    13.负责接待和受理党员、干部申诉,做好党员、干部的信访工作。

    14.负责学校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5.做好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校

    1.根据学校党委工作部署和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统一规划管理全校干部、党员、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工作。

    2.指导分党校开展干部培训、党员轮训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并定期组织检查、交流和考核。

    3.建立干部学习培训档案,协助组织、宣传、人事等部门做好对干部述学、评学、考学的有关工作,及时向校党委提供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信息资料。

    4.研究制定全校干部、党员教育培训规划;组织专兼职教员开展教学研究和调研活动;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题调研。

    5.制定培训教学大纲、培训教材、教学内容,做好教学考核。

    6.印制、管理党校各类培训证书、结业证书。

    7.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建理论研究工作。


(2019年9月29日摘自学校“三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