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作者: 本站编辑组 发布时间:2018/6/7 21:40:30 来源:组织部 访问量:(0)
各党总支:
今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进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决胜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之年。为弘扬干事创业奋斗精神,激励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管理等工作特别是迎接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3.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在迎接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先进基层党组织(党总支)的基本条件: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3.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4.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班子团结,勤政廉政,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推荐;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可以推荐,但要从严掌握。
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紧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贯彻落实,注重发现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特别是迎接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等重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二、推荐名额
全校表彰优秀共产党员4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6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推荐程序
(一)推荐。各党总支按照分配的名额,对照推荐条件,组织所属党支部逐级遴选产生初步推荐对象。推荐对象要注意结构和分布。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各党总支向学校党委提交先进基层党组织自荐报告,附送2017--2018学年度党总支工作总结。
(二)考察。各党总支组织考察组,采取会议推荐、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初步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同时听取纪检机关和有关执法部门的意见。
(三)审核和公示。学校党委对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根据其工作实绩,统筹审核确定拟表彰对象。对先进基层党组织结合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年度考核、日常督查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拟表彰对象要以适当方式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研究确定。在推荐、考察、审核和公示等工作的基础上,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表彰对象名单。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
和审批表、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郑州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